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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电子电器CE认证办理,CE认证办理,MSDS评估报告,UL标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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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运营灯具品类的卖家表示,亚马逊向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部分灯具产品的安全性,否则该产品将无法在店铺正常销售。业内人士表示,这很有可能是亚马逊为了预防圣诞节、元旦期间的灯具大量销售,卖家降低产品安全系数所采取的措施。
只能说,亚马逊对易燃易爆的高危产品捉的很严。上次小编讲了一个关于电热毯烧焦险些酿成大祸的卖家故事,中心思想就是:安全监测技术不过关,高危产品不要碰!
亚马逊邮件
This product has been identified a light that is not compliant with 16 CFR 1120.3©. Amazon policy requires that listings for all lights comply with 16 CFR 1120.3©. If your product has been tested and confirmed to comply with 16 CFR 1120.3©, please create a new listing with updated photos.
也就说,灯具类,装饰相照明产品,例如灯串,小灯泡,霓虹灯管等需要提交16 CFR 1120.3©证明。
那么16 CFR 1120.3©证明是什么?如何证明?
圣诞灯串做16CFR1120.3©多少钱可以做?为什么要做这个认证
其实,16 CFR1120.3©是美国联邦法规中对于具有潜在危害性的消费品测试的相关规定。你要自查相关类似的产品,如果无法提供该证明那就赶紧下架。如果不想下架,除非证明这个产品不在16CFR 1120.3(C)范围以内!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法section 15(a)(2)规定,季节性、装饰性照明产品,不符合以下要求的:
1、UL 588 section 6的小线径尺寸要求
2、UL 588 SB15 sections 15、71、79的充分应变释放要求
3、UL 588 section 7的过流保护要求
一、延长电线不符合以下要求的:
1、UL 817 section 2、20、21和 30的小线径尺寸要求
2、UL 817 section 20、30和84的充分应变释放要求
3、UL 817 section 9、19、20、30、31和32的合适极化要求
4、UL 817 section 16、20、30、和105的一致性要求
5、UL 817 sections 20和26的盖板要求
6、UL 817 section 30的护套电缆(Jacketed cord)要求
也有卖家表示,并非是所有灯具类都在UL 588的范围内,但亚马逊后台对产品的检查是Amazon 机器人抓取的,所以难免会有些误伤,因此所有的灯具卖家都还是要谨慎为妙。
那么16 CFR 1120.3©证明是什么?如何证明?
圣诞灯串做16CFR1120.3©多少钱可以做?为什么要做这个认证
其实,16 CFR1120.3©是美国联邦法规中对于具有潜在危害性的消费品测试的相关规定。你要自查相关类似的产品,如果无法提供该证明那就赶紧下架。如果不想下架,除非证明这个产品不在16CFR 1120.3(C)范围以内!
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法section 15(a)(2)规定,季节性、装饰性照明产品,不符合以下要求的:
1、UL 588 section 6的小线径尺寸要求
2、UL 588 SB15 sections 15、71、79的充分应变释放要求
3、UL 588 section 7的过流保护要求
二、延长电线不符合以下要求的:
1、UL 817 section 2、20、21和 30的小线径尺寸要求
2、UL 817 section 20、30和84的充分应变释放要求
3、UL 817 section 9、19、20、30、31和32的合适极化要求
4、UL 817 section 16、20、30、和105的一致性要求
5、UL 817 sections 20和26的盖板要求
6、UL 817 section 30的护套电缆(Jacketed cord)要求
也有卖家表示,并非是所有灯具类都在UL 588的范围内,但亚马逊后台对产品的检查是Amazon 机器人抓取的,所以难免会有些误伤,因此所有的灯具卖家都还是要谨慎为妙。
UL588测试报告
这个是一个标准,不要看着是一个认证,做一份文件报告就可以了
亚马孙近要求产品需要符合这个要求,主要是灯串产品
1.小导线尺寸 2.充分应变消除 3.过电流保护 这三项测试。
2.外部线要符合UL588标准要求,串联的灯小22AWG的线;并联的灯小20AWG.
3.就是根据UL588标准做一个电源线拉力测试,
4.过流保护,产品需要有一个保险丝
Azo偶氮化合物的危害以及各国禁用(值)
、什么是Azo偶氮化合物
Azo偶氮化合物是偶氮基-N=N-与两个烃基相连接而生成的化合物,其通式为R-N=N-R。生活中与Azo偶氮化合物有关的名词有:Azo free,Azo free certificate,Azo free test,Azo燃料,Azo dye 等。 Azo偶氮化合的材料主要有:布料、皮革、油漆、塑料、橡胶、着色剂等 Azo偶氮化合物的结构及形成 。
偶氮化合物具有顺、反几何异构体;反式比顺式稳定,两种异构体在光照或加热条件下可相互转换。偶氮化合物主要通过重氮盐的偶联反应制得;氢化偶氮化合物和芳香胺在氧化剂(如NaOBr、CuCl2、MnO2和Pb(OAc)4等)存在下,可被氧化为相应的偶氮化合物;氧化偶氮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在还原剂(如(C6H5)3P、LiAlH4等)存在下,也可被还原为偶氮化合物。偶氮基是一个发色团,偶氮染料是品种多、应用广的一类合成染料。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分析化学中的酸碱指示剂和金属指示剂。有些偶氮化合物可用作聚合反应的引发剂,如偶氮二异丁腈等。
第二、Azo偶氮的危害及限制
偶氮是国际环保要求的必检项目之一,检验方法有以下两种:气相色谱及质谱联用法(GC-MSD)及液相色谱法(HPLC)。标准规定被检产品中不得含有24种偶氮染料中间体,若检出其中一种即为不合格产品,其为要求如下:
★GB 18401-2010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值≤20mg/kg);
★GB 20400-2006中规定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23种禁用芳香胺)
★REACH(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Annex 17 entry 43中规定:禁用(值≤30mg/kg);
★OEKO-TEX®standard 100 Appendix 4 中规定: not used(值≤20mg/kg);
★日本劳动卫生福利部(MHLW)通过修订“家用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法案”,将24种偶氮染料列为有害污染物,并进行管控。此法案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值≤30mg/kg)。
★目前欧盟禁用的二十二种致癌芳香胺染料包括:
List of not allowed aromatic amines developed by AZO-dyestuffs/AZO-pigments
致癌芳香胺清单
compound CAS No. compound CAS No.
4-氨基联苯
(4-Aminobiphenyl) 92-67-1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methylenedi-o-toluidine /3,3'-Dimethyl-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838-88-0
联苯胺
(Benzidine) 92-87-5 2-甲氧基-5-甲基苯胺p-Cresidine 120-71-8
4-氯-2-甲基苯胺4-Chloro-o-toluidine 95-69-2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 4,4'-Methylene-bis-(2-chloroaniline) 101-14-4
2-萘胺2-Naphthylamine 91-59-8 4,4′-二氨基二苯醚4,4'-Oxydianiline 101-80-4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邻氨基偶氮甲苯) o-Aminoazotoluene 97-56-3 4,4′-二氨基二苯硫醚4,4'-Thiodianiline 139-65-1
2-氨基-4-硝基甲苯5-nitro-o-toluidine / 2-Amino-4-nitrotoluene 99-55-8 2-甲基苯胺o-Toluidine 95-53-4
2,4-二氨基苯甲醚4-methoxy-m-phenylenediamine / 2,4-Diaminoanisole 615-05-4 2,4-二氨基甲苯4-methyl-m-phenylenediamine /2,4-Toluylendiamine 95-80-7
4-氯苯胺4-Chloroaniline 106-47-8 2,4,5-基苯胺2,4,5-Trimethylaniline 137-17-7
4,4′-二氨基二苯甲烷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101-77-9 2-甲氧基苯胺O-Anisidine 90-04-0
3,3′-二氯联苯胺3,3'-Dichlorobenzidine 91-94-1 2,6-二甲基苯胺2,6 – Xylidine 87-62-7
3,3′-二甲氧基联苯胺3,3'-Dimethoxybenzidine 119-90-4 2,4-二甲基苯胺2,4 – Xylidine 95-68-1
3,3′-二甲基联苯胺3,3'-Dimethybenzidine 119-93-7 4-氨基偶氮苯4-aminoazobenzene 60-09-3
注:
1、2,6-二甲基苯胺和2,4-二甲基苯胺是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比欧盟REACH中规定多限制的2种。
2、日本要求的24种受限偶氮染料清单如上表,其中家用产品涵盖广泛的产品类别,其中常见的纺织品和皮革产品包括:
纺织品:尿布、尿布套、内衣、睡衣、手套、袜子、中间服装、外套、帽子、寝具、地板遮盖物、桌布、衣领点缀物、手帕、毛巾、浴室脚垫和相关产品;
皮革和毛皮产品:内衣、手套、中间衣服、外套、帽子和地板遮盖物等。
中性盐雾试验、醋酸盐雾试验、铜盐加速醋酸盐雾试验
盐雾试验是一种利用盐雾试验设备所创造的人工模拟盐雾环境条件来确认产品或金属材料耐腐蚀性能的环境试验。试验的严苛程度取决于曝露持续时间。实验室模拟盐雾可以分为三类:中性盐雾试验、醋酸盐雾试验、铜盐加速醋酸盐雾试验。
(1)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是出现早目前应用领域广的一种加速腐蚀试验方法。它采用5%的氯化钠盐水溶液,溶液PH值调在中性范围(6.5~7.2)作为喷雾用的溶液。试验温度均取35℃,要求盐雾的沉降率在1~2ml/80cm/h。
(2) 醋酸盐雾试验(ASS试验)是在中性盐雾试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在5%氯化钠溶液中加入一些冰醋酸,使溶液的PH值降为3左右,溶液变成酸性,后形成的盐雾也由中性盐雾变成酸性。它的腐蚀速度要比NSS试验快3倍左右。
(3) 铜盐加速醋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是国外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快速盐雾腐蚀试验,试验温度为50℃,盐溶液中加入少量铜盐-氯化铜,强烈诱发腐蚀。它的腐蚀速度大约是NSS试验的8倍。
参考标准
1、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2、IEC60068-2-1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 第2部分:试验方法 Ka:盐雾试验
3、ASTM_B117 操作盐雾测试机 1 的标准实验方法
4、GJB 150.1 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
“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s, 简写:FCM) 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与食品有接触的材料。食品接触材料涉及的产品范围很广泛。食品接触材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产品中的食品接触材料,如塑料,橡胶,着色剂等可能会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释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至食品中从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食品接触材料不管出口到哪里都需要做检测,各国家的法规不同检测标准不同。
全球对食品接触材料都有一个比较系统且全面的管控,按照地域,可分为三大体系:欧盟及其成员国体系;美国体系;中国、韩国、日本在内的亚洲体系。不同体系之间的法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由此导致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中认国际检测可以依照不同国家或地区法规/标准要求等为客户提供检测、咨询及法规和供应链培训服务。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
欧盟食品接触体系的框架法规为(EC) No 1935/2004,发展至今,涵盖了塑料【(EU) No 10/2011】、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陶瓷【84/500/EEC】、橡胶【93/11/EEC】、活性和智能材料【(EC) No 450/2009】等材质。此外,像一些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也有自己特的食品接触材料体系。更多内容详见欧盟食品接触材料EU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近况:欧盟食品接触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新增4种许用物质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
美国食品包装材料所使用的物质被视为间接添加剂,纳入到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统一进行管理。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主要在美国联邦法典21 CFR中。更多要求详见美国食品接触材料FDA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
中国刚刚完成其新食品接触法规体系的构建,新发布的GB4806.1~11系列标准规定了对搪瓷、陶瓷、玻璃、树脂、塑料、纸和纸板、金属、涂料及涂层、橡胶等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中国食品接触新国标要求详见中国食品接触材料GB
中认国际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范围
食品接触材料从材质上来讲,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塑料、金属(包含表面涂覆涂层)、玻璃、陶瓷、搪瓷、橡胶、纸质及植物纤维类和竹木类等。
餐具:刀叉、碗、筷、勺、杯、碟等
厨具:储藏用具、洗涤用具、调理用具、烹调用具等
食品包装容器:纸容器、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塑料容器、塑料包装袋/膜等
厨房家电:燃气灶、油烟机、烤箱、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榨汁机、搅拌机、咖啡机、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等
儿童用品:婴儿奶瓶、安抚奶嘴、婴儿用饮水杯等
中认国际检测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检测项目
常规项目 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
特定迁移 铅(Pb)、镉(Cd)、铬(Cr)、镍(Ni)、砷(As)、锑(Sb)、锌(Zn)等重金属迁移量;甲醛、酚、芳香胺、氯乙烯、偏二氯乙烯、苯乙烯、丙烯腈、己内酰胺、双酚A、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DEHP、DINP、DNOP、DBP、DMP、DEP)等的迁移量/残留量
微生物指标 大肠菌群、致病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霉菌等
其他项目 荧光性物质、脱色试验、干燥失重、灼烧残渣、正己烷提取物等
一、FDA食品级测试简介:
对与所有与食品饮料直接接触,或者直接与人口舌接触的器皿,材料等,都通过FDA标准的检测认证,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1、食品包装材料FDA检测认证
纸张,塑料薄膜,金属塑铝箔,
2、玻璃陶瓷产品FDA检测认证
各类玻璃陶瓷的锅、碗、盘、勺、盆、杯、瓶、壶等产品
3、食品级塑料产品FDA检测认证
与食品接触或直接入口的塑料类材料,主要包括:尼龙、ABS、ACRY、PU、PE、PC、PVC、PP、PR、PET、PO、PS、PSU、POM、PPS、EVA、SAN、SMM、EVA、BS、MEL、COPP、KRAT、ACRY等等
4、涂料产品FDA检测认证
涂布于食品接触表面的石蜡共聚物、PVC涂料,粉末涂料,油墨等。
5、水暖五金产品FDA检测认证
与饮用水,自来水接触的龙头,水管,容器,泵阀,热水器等
6、橡胶树脂类产品FDA检测认证
7、密封材料FDA检测认证
8、化学添加剂FDA检测认证
色素,防腐剂,抗氧化剂,表面活性剂等
二、食品接触材料美国FDA认证流程
1、致电张工确认好产品的具体材料用途。
2、寄样,让我们看到您真实的产品进行材料分来和测试方案初步的界定。
3、制定测试方案,并且尽可能达到客户的要求,FDA无障碍。
4、填写测试FDA委托单。
5、签订报价合同。
6、安排款项。
7、安排测试 。
8、测试周期一般是在5-7工作日
化妆品检测法规背景
2015年12月23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经化妆品标准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国家食药局官网发布,并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分别从原来的40 mg/kg、10 mg/kg,调整为10 mg/kg、2 mg/kg,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汞≤ 1 mg/kg,铅≤ 10 mg/kg,砷≤ 2 mg/kg),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汞≤ 1 mg/kg,铅≤ 20 mg/kg,砷≤ 3 mg/kg);增加镉指标,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201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108号公告,就实施《规范》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中微生物及有害物质限值如下表:
表1化妆品中微生物指标限值
微生物指标 限值 备注
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500 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
≤1000 其他化妆品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100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不得检出
表2化妆品中有害物质限值
有害物质 限值(mg/kg)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 10
砷 2
镉 5
甲醇 2000
二噁烷 30
石棉 不得检出
中认国际检测化妆品检测项目列举
风险物质检测:
在《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3.3.1中提出,化妆品应需要安全性风险评估;在3.2.1也指明不得使用禁限用物质,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带入的,有满足,无要有安全性风险评估。化妆品安全性风险评估已经成为众多化妆品企业规避有害物质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由于部分物质的存在可能导致相关在生产、加工甚至运输过程中产生禁限用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相关的风险物质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才可确认该产品的安全性。
常见风险物质检测举例:
产品中存在的物质 需要检测的风险物质
苯氧乙醇 苯酚
直接压榨而得的植物成分 农残
以二甘醇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二甘醇
以环氧乙烷作为原料合成的成分,含有(-CH2O-)单体的聚合物 二噁烷
其他常规检测项目
项目类别 常检项目
微生物污染测试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微生物限度测试
有害物质测试 铅、砷、汞、镉、甲醇、二噁烷、石棉等
限用物质分析 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曲安奈德、泼尼松等41项
性激素:雌二醇、雌三醇、雌素酮、睾酮、甲基睾酮、乙烯雌酚、孕酮
抗生素:氯霉素、四环素、金霉素、甲硝唑、盐酸多西环素、二水土霉素、盐酸美满霉素
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二正丙酯(DP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正戊酯(DAP)等
染发剂:P-苯二胺、O-苯二胺、m-苯二胺、m-氨基苯酚、p-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等
着色剂:酸性黄36、颜料橙5、颜料红53:1、
防腐测试 防腐剂含量:卡松、苯氧乙醇、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丁酯、对羟基苯甲酸异丙酯。 防腐挑战: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白色念珠菌。
毒理学测试 急性皮肤刺激,多次皮肤刺激,急性眼刺激,皮肤光毒,皮肤变态试验等
家用电器的电磁干扰源主要是在器具内的带换向器电动机运转时产生的火花及机械开关、各种控制器、保护器的动作形成。例如,吸尘器、电吹风、搅拌器、剃须刀等由带有换向器的电动机在运转过程中,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形成火花而产生电磁干扰;电饭锅、电熨斗、电烤箱、洗衣机等由于频繁的开关动作而产生电磁干扰;空调启动时所需的大电流会使电网电压暂时下降,电动机等电感性负载启动时会导致电源功率因数下降,变频空调中的电力电子器件还会产生电源谐波等;电风扇多功能控制器带有可控硅器件,产生高次谐波骚扰;带遥控的家电、全自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带有微处理器的家用电器,所采用的二电平数字信号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随着时钟频率的不断提高其骚扰频率可高达数百兆赫;微波炉、电磁炉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泄漏,不仅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还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CISPR14-1和CISPR14-2是家用电器主要的电磁兼容标准,而微波炉和电磁炉(家用电磁感应器具)属于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2组B类设备,因此其电磁干扰特性应符合CISPR11的规定。欧盟地区对应的家电电器电磁兼容标准为EN 55014-1和EN55014-2,微波炉和电磁炉则为EN55011。
在美国市场,普通家用电器属于FCC Part15规定的无意发射设备(Unintentional RF Equipments),需要采用“验证”于消费类ISM设备,需要满足FCC Part 18的要求,认证模式则需选择合格声明(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或者认证(Certification)。
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已经于2016年6月13日取代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 EC(R&TTE),随之带 来诸多变化。这将直接影响到生产商,进口商以及无线电设备经营者。
生效时间
欧盟已将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列入新立法框架内,与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相比,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提供了更加清楚的规定。由于通信设备快速发展,并且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 1999/5/EC(R&TTE)中存在一些不清楚的规定,欧盟已于2014年颁布的新指令。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 (RED)已经于2016年6月13日开始生效。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规定,在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 1999/5/EC(R&TTE)废除之前,将有一年的过渡期。
由欧盟编制无线电设备指令(RED)在新的立法框架内,相比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D)该指令提供了 更加清晰的规定。
无线电设备进入到欧盟市场的具体日期,应着重考虑:
① 2016年6月13日之前进入欧盟市场的,应符合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 / EC(R&TTE);
② 2016年6月13日和2017年6月13日之间进入欧洲市场的,应符合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 / EC(R&TTE)或新无 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EU(RED),这可以由经营者选择。
③ 2017年6月13日之后进入欧洲市场的,符合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EU(RED)。
虽然在2016年6月13日到2017年6月13日之间,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R&TTE)仍然有效,但在新立法框架下,推荐下一批产品符合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EU(RED)。
指令范围与变化内容
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EU的范围已经扩充,并包含新的特征。其主要变化如下:
㈠ 端设备不在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 EU(RED)范围之内;
㈡无线电和电视广播(广播接收机),其被明确排除在无线电及通讯终端指令1999/5/EC(R&TTE)外的无线电设备,现 在都归入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的范围中;
㈢ 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的范围包含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的方式进行通信和无线电定位的无线电设备,且不考虑其主要功能。
㈣ 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扩展到保护家畜的健康和安全。
㈤ 频率低于9 kHz的无线电设备,现在归入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的范围中;
㈥ 新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RED)涵盖的无线电设备,不再受低电压指令和电磁兼容指令的约束。新无线电设备指 令2014/53/EU(RED)的基本要求包含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㈦ 无线电设备需要证明其接收器和发射器的性能,这被视为影响其频率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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