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惠州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户口准入实施细则(试行) 为统一、规范我市户籍管理,根据惠州市人民《印发〈惠州市城镇户口准入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惠府[2005]10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衔接与适用 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含当日)起,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的市外迁入、市内迁移、出生登记等业务,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市各县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城镇户口准入实施意见。 二、核准权限与程序 办理市外迁入、市内迁移、出生登记等户籍业务时,公安部门按权限审核办理,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提供相关部门意见的,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 三、各类表格的使用 统一使用市按《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汇编户政管理》规定印制的有关表格,需由相关部门审核提供的表格,由相关部门与市统一制定规范格式。 四、出生登记 (一)登记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按新生、历年出生申报户口登记。 1.新生婴儿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2.历年出生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出生户口登记,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随母亲入户,1998年7月23日后出生的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二)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2.父母的《结婚证》; 3.父(母)的《户口簿》;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5.新生婴儿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五、市内迁移、市外迁入条件及审核材料 (一) 1.准入条件: 符合《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申请小孩入户。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收养人已入户的提供《户口簿》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 (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1.准入条件: 符合国家、省、市法规、政策规定的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可申请入户。 2.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
入户惠州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包括自有房、单位住所、合法承租等。
2、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民证》,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可不是说办就办,来惠人员办理居住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同时,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
入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居转户)、家庭团聚入户,看看你符合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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